有一天疏导事故现场周边交通时
那警灯亮闪闪的摩托车
还会被追尾!
我们来看看事故的前因后果:
9月8日晚7时24分,在柳州市鱼峰区南环立交桥下南环路东往西方向上,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两轮电动自行车刮碰的交通事故。
视频显示,一辆车牌为桂A****L的白色小型客车在从南环立交桥匝道口拐入南环路时,其车头左侧刮碰到了一辆在南环路上直行的电动车的车身右侧,致使电动车被刮带侧翻,电动车驾驶人倒地受伤。
事故发生后,电动车驾驶人被120救护车送往附近医院救治。事故占据了一股车道,造成了现场道路交通拥挤。一名在附近巡逻的铁骑交警接到指令后,赶到现场处置并及时疏导周边交通。
当晚7时55分,当上述事故还在现场处理时,突然“砰!”的一声,一辆车牌为桂B****D的白色小型轿车直直撞向了停放在事故现场后方、用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的警用摩托车,致使警用摩托车因受撞击惯性向前冲撞到此前发生事故的电动车。
据白色小轿车的驾驶人陈某说,自己是刚下班回家的途中,可能有些分心驾驶,没有注意到道路前方有事故,刹车不及才撞上了警用摩托车。所幸第二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当天现场的两起事故中,两辆白色小车的驾驶人均负所涉事故的全部责任,第二次事故中白色小轿车因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被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并警告的处罚。
反思两起事故,都是因为小车驾驶人没有仔细观察道路情况而发生的,尤其第二次事故还是在警灯提醒如此明显的情况下发生,令人唏嘘和无奈……
柳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
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,集中注意力,驾车过程中不要有接电话、玩手机、看视频等影响驾驶的行为,做好行车预判,及时观察路况,谨慎驾驶,安全出行。
来源 | 柳州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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